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
2022-01-27 16:12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豪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29
县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同志们:

春节期间,为切实减少环境污染,改善空气质量,建设文明城市,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,现向全体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。

从现在做起,积极向家庭成员、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,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,共同营造舆论氛围,形成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共识。

二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。

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自觉带头,坚决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告别陋习,树文明新风。

三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。

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;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、规劝和举报,做到人人监督,从源头防范和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。

党员干部同志们,让我们在传承传统的同时,点燃文明之火,升起礼仪之花,减轻全县空气和噪声污染,减少安全事故发生,共建文明和谐、生态宜居、美丽幸福的汉寿!

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

2022年1月17日

编   辑:刘   豪
一   审:黄学丽
二   审:朱自刚 张智峰
三   审:彭庭毅



责编:刘豪
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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